新规定实施前,2011年1月各参保单位按照现行经办流程办理2月份人员增减变动手续(2月份不办理申报及人员变动业务)。 2011年2月各参保单位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从2月1日开始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打印。 3月份按照新的流程办理当月申报核定业务。
有关人士还详细解读了申报核定流程。 2011年3月起,当月无人员变动的参保单位,需于每月1-13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核定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
当月发生人员变动的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申报核定业务:一是窗口申报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到医保中心经办窗口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后,由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打印当月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二是网上申报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3日到医保中心办理人员变动,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人员变动,确认本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的缴费时间不变,仍是1-20日。如果有疑问可直接拨打沈阳市医保中心电话6216177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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