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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拒绝自考生是在示范就业歧视


  《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承认其学历”,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政府招考公务员凭什么拒绝自考生?再说,钱益在笔试、面试环节一路过关斩将,顺利拿到公务员录取通知书。说明他已经具备了招考岗位的必备条件。人事部门为何不给自考生一个公平机会呢?前不久,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了“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国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就业歧视很严重。从自考生被政府歧视的真实事例来看,这份调查报告显然不是空穴来风。政府示范学历歧视,这不是给其他用人单位发出“歧视有理”的错误信号吗?

  由于就业形势严峻,用人单位选才余地越来越大,眼光也越来越挑剔,求职者遇到的歧视太多了。政府招考公务员歧视自考生,只是其中一例。当然,在强势的招聘方面前,求职者根本没有话语权。笔者认为,在用人环境无法根本改变的大环境下,有些用人歧视条款尽管苛刻、刁钻、还涉嫌违法,但是用人单位起码还有一个歧视的“条款”放在那里。退而求其次,如果拒招自考生的条款公之于众,总比没有标准、暗箱操作的强。

  正如报道质疑的那样,如果自考生不能报考公务员,西安市人事部门在对报考者资料进行多次审核时,为什么不把钱益这个自考生“剔出来”?为什么等人家笔试和面试都结束了、合格了,录取通知书都发了,再搬出所谓的拒招自考生的歧视门槛?如果西安市人事部门的这次录取是操作失误,那么,为什么此后没有正式通知撤销这份录取?如此没有技术含量的托词,叫人如何相信?

  如此歧视自考生实在有些蹊跷,莫不是人事部门已经有了内定人选,或者半路上杀出哪位“高人”,挤占了钱益的名额?见不得阳光的东西,显然是不能跟考生明说的,要堵住舆论的嘴,于是只能随便找个自考生不能报考的歪理由,就不奇怪了。但是人事部门如此出尔反尔歧视自考生,既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是违约行为。人事部门对此既要承担法律责任,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我以为,公务员招考歧视自考生只是问题的表面,而比学历歧视更可怕的是忽悠求职者、践踏公平竞争的人事暗箱与人事腐败。这一方面需要人事部门自证清白,另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取证,砸破人事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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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0-08-05/120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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