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哲 通讯员黄宇慧)记者昨日从桥头镇了解到,该镇日前出台了4大鼓励政策,探索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据悉,这四条鼓励政策分别是:推荐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从2008年后(含2008年)毕业的毕业生在东莞辖区内企业初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由市、镇、村(社区)财政给予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中专400元/月,大专8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硕士以上 1600元/每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税费减免,享受3万~8万元的小额贴息资金扶助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人事部门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招聘和员工培训等费用优惠;积极向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校毕业生人员数量、所学专业等信息,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
最后,在原见习基地基础上,该镇将新建一批见习基地,力争达到10家左右,组织毕业生参加1~3个月的见习活动,每人每天给予70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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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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