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记者从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抚顺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和《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投票情况,经4月21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2010年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就业工作展开评议。
据了解,本次专项工作评议是抚顺市人大的一项创新工作,是对专项工作监督的一项深化,是在广泛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以及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结合抚顺市经济发展实际确立的。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东昌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卓担任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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