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海口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约1.07万人,加上历年积淀,需要就业的大学生约1.37万。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该市将大力开展三方面工作。
海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正在接受报名,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海口市将落实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原单位就业,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在城乡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鼓励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占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信贷支持和50%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同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部门积极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2年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提供全额贴息。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达到1:5以上,按相关规定履行用工手续,并且按时偿还第一次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享受二次担保贷款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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