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日前推出7项补贴措施,对与就业工作有关的环节和步骤进行财政资金补贴,以通过政府的资金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帮助就业的氛围。
记者从甘肃省财政厅了解到,甘肃省的7项补贴,涉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公共服务、特定就业扶持等。
日前出台的《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这些补贴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职业中介机构对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并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甘肃将按每人200元的标准拨付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机构为上述两类人员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经过职业培训,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费用将给予300元/人的补贴。
在社会保险补贴方面,甘肃省将对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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