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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记者 王宝杰)5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举办实施全球就业协定、稳定和扩大就业研讨会。此次会议是中国政府为落实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就业协定的一次重要活动,旨在和与会代表交流并分享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实施全球就业协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经验做法。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出席会议并发言。

王晓初指出,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陷入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最为困难的境地,引发了大规模的就业危机。国际社会对此高度重视,200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举办全球就业峰会,通过了 “全球就业协定”,提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一系列建议。

王晓初指出,中国政府积极应对危机,及时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就业走出低谷。到2009年底,全年新增城镇就业达到1102万人,与往年基本持平。青年就业好于往年,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7.4%。外出农民工就业总量比2008年增加492万人,整个就业局势保持了稳定。2010年一季度,整个就业形势继续向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89万人,呈现加速上升态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比2009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

王晓初强调,尽管应对金融危机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中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中国政府响应 “全球就业协定”和G20劳工部长会议政策建议,将结合中国国情和面临的新问题,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增加就业机会、稳定现有岗位、提升劳动者素质、完善社保体系、加强社会对话等方面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具体包括六方面:一是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把援助企业作为稳定就业的重要方向,继续实施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三是把鼓励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四是把加强职业培训作为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大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力度。五是把完善社保体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努力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六是把加强社会对话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渠道,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与会的各国代表、专家分别介绍了本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就业的经验做法。会议还就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如何促进就业进行了专题研讨。

来自亚太地区11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国际劳工组织与欧盟等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和相关研究机构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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