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的受援纯农劳动力,将获签为期一年的转移就业援助协议,每月至少可获得两次就业岗位信息。昨(14)日,北京市人保局发布北京市“纯农就业家庭”转移就业援助工作意见。
按照通知中给出的定义,“纯农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家务劳动者除外)且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以下简称“家庭劳动力”),在上年度无一人在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累计达到三个月的家庭。通知明确,2010年度全市“纯农就业家庭”的认定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经认定的“纯农就业家庭”将列入年度转移就业援助范围,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应为其指定一名就业助理员,与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家庭劳动力(简称为受援纯农劳动力)签订为期一年的转移就业援助协议。就业助理员每月至少为受援纯农劳动力提供两次就业岗位信息。在援助期内,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培训,为有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提供一次免费培训机会。(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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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0-04-15/115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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