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帮助农民工提高待遇
为了帮助农民工提高待遇,广东省总工会近年来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不少企业都签订了集体合同。但这些合同涉及员工福利、休假、加班等细节,而在一些问题上还难以达成共识。
据介绍,到2010年底,广东省集体合同覆盖企业预计达到25万家,集体合同覆盖职工预计达到1500万人。其中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职工500多万人,而全省职工约2600万人。这表明绝大多数企业还不能通过集体协商实现工人工资增长。
记者调查发现,制约工人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三:一是工人缺乏议价能力。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前来这里打工的劳动者供过于求。面对企业主的优势地位,工人力量分散,不具备工资议价的条件,同时也缺少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
宝安区一家五金厂工会主席告诉记者,企业员工同企业方面就工资问题开展谈判时,企业方面一口咬定“公司年年亏损,没有能力提高工资”。而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逐年翻番,公司规模越来越大。由于企业方面不肯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和盈利情况,因此工人们谈判时十分被动。
二是工会干部能力有待提高。不少工会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一些企业在集体协商中取得成果,靠的是一批热爱工会工作、综合素质强的工会干部。但从目前来看,像这样能够切实承担起维护职工权益责任的工会干部还不多。
有的企业工会干部不敢为员工说话,担心得罪企业主丢了饭碗;有的企业工会干部表现优秀,但被企业方面提拔进了行政班子,不能做工会干部了。
三是政府方面介入不够。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总工会主席曾繁强告诉记者,由于工会工作条件有局限,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政府部门的推动。“成功的经验表明,凡是当地政府‘一把手’重视的,当地工会工作就开展得好,工人权益就能得到维护。”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段毅认为,政府部门应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而不是等到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后才介入。有些企业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违法,但员工提出涨工资的诉求,政府应该积极介入,监督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应有的待遇。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指出,政府及行业协会要推动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在帮助工人提高工资待遇、提高工人议价能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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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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