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输出劳工”,近年来屡见报端。翻阅相关资料,记者发现,近些年来,对外输出劳务的受害者不断攀升,一批非法输出劳工的个人和中介公司也浮出水面。
那么,到底是什么为“非法中介”制造了这样一片“沃土”?
“一般都是境外公司先有用人的需求后,找到一手的中介公司,然后一手公司再找当地的中介公司做代理,帮他们在当地找人。”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贾俊梅告诉记者,此案中的孙某就属于当地的“中介”,他在农村掌握很多想要外出务工的农民的信息,然后向有用工需求的“一手中介”介绍,而他本身是没有经营对外输出劳务的资质的。
另外,贾俊梅提到,本案这些工人出国前签的合同就是有缺陷的,因为这个合同上只有工人的签名,没有雇佣方的签章。
“国家对从事外派劳务经营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必须在商务部取得对外劳务经营资格。2004年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贾俊梅告诉记者,外出务工不仅涉及工人出境,同时也牵扯外出务工人员在外的各项权利保障的问题,这个规范除了有利于对外经营合作的健康发展之外,还有利于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有500多个合法劳务输出机构以及许多非法的劳务输出机构。根据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相关规定,从事外派劳务的企业每年都要进行年审,任何中介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外派劳务业务。
2009年6月10日至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7部委联合开展了“全国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之所以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是因为在外派劳务领域出现了很多非法经营的情况,比如境外企业直接到境内招收劳务,或者境外企业通过与境内掌握有一些劳工资源的人员联络进行招工,这些人没有从事该行业的相关资格,一味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于境外的工程及劳工不可能依法进行相关的考量,这样就容易出问题。”贾俊梅说道。
“这个案子只是冰山一角。”一位在劳务输出行业从业数十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披露了这一行业不为人知的“潜规则”,他说,近年来,因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低廉,很多农民工希望能走“出境挣钱”之路,但却很容易被引入歧途。
“很多农民工并不知道要通过正规的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外出务工,而一些人为了贪小利,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经过层层介绍最终找到愿意外出的农民工,大多数都是熟人。”这位业内人士说,这一行很多人知法犯法,因为存有侥幸心理,只要不出事,就能赚了钱又“不惹事”,而这种非法经营的个人或者中介通常缺乏对外商的考察和评估,往往出了事才追悔莫及。
对此,贾俊梅认为,国家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务工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的宣传教育,规范农村的对外劳务市场,“面对很多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愿望,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对他们进行更多的技术上、法律上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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