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表彰各行各业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社会反响良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启动了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表彰活动,100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将脱颖而出。
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的基本条件为:年满18周岁,户籍不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并在宁波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劳动者。要遵纪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评选面向四类人员:1、敢于创新,勇于开拓,注重技能提升,实施技术创新,对所在企业带来明显效益,且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有带动作用;2、积极创业,勤奋工作,职业道德良好,取得一定创业成果,在工作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富有管理经验,与企业共命运、心连心,起到模范带动作用;3、热心公益事业,文明素养较高,积极参与和谐促进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公益组织,积极融入当地生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平安宁波、文明城市建设作出一定贡献;4、乐于助人,参与慈善事业,见义勇为,思想品质优秀,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某一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评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进行公示和审核;面向基层,坚持好中选优;发扬民主,外来务工人员可以自荐或互荐,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也可以推荐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依据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的相关政策,荣获市和县(市)区级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将享受相应的落户计分,并在今年12月底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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