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省农业厅、财政厅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内容做了较大调整,增加了农业职业技能、农村发展带头人和农民创业等培训内容。
据悉,2009年全省安排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20万人(含已下达省级培训基地任务5万人)。主要进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动物疫病防控、沼气工程等项目的实施,重点培训在农村能源、农机操作与维修、植保、村级动物防疫等领域从业的职业型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人才培训;农村创业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继续以职业技能培训和基本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艾滋病防治等知识的引导性培训为主要内容。
在补助标准方面,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捆绑使用,根据培训类别、培训成本和培训时间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其中,农民创业培训,按人均2500元补助。记者 朱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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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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