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紧紧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落实年”的有关要求,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顺利,年初确定的主要工作指标已基本完成。
一、省政府确定的就业、社会保障等主要工作指标已超额完成
截至九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1.54万人,完成年计划的98.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1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7.6%,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9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1%,低于年计划0.69个百分点;解决“零就业家庭”1239户,安置就业1714人,援助率100%;全省公益性岗位人员达10.5万人;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5.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12.3%;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45.8万人,完成年计划104.8%。
截至九月末,五项社会保险累计覆盖人数已达到2563.6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的100.6%。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37.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99.5%;失业保险参保240.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480.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75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工伤保险参保268.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3.4%;生育保险参保281.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3.2%。各项保险待遇均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截至九月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其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是:2009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圆满完成,市州以上机关招录具有基层经历人员完成年计划的102.8%,县乡机关招录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完成年计划113.2%,乡镇机关招录优秀村干部完成年计划的103.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91%,完成年计划的101.1%;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36%,完成年计划的100.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94%,完成年计划的104%;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完成全年计划的100%;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核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实现当期无拖欠的目标。
二、在促进就业方面所采取的几项措施
一是实施了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7月31日,《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各市(州)、县(市)也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1-9月,全省共有45.7万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0.52万人享受岗位补贴,13.98万人享受职业介绍补贴,16.74万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4.12万人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0.67万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6958.15万元;1.21万人得到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直接带动就业4.85万人。全省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23606.9万元。
二是推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以来,通过密集招聘、扶持创业、面向基层、动态管理、援助就业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截止9月末,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8.6%。全省各级各类人才和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301场,达成就业意向13.93万人次。全省5个市州建成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区8个,创业领域涉及化工产品研发、工业自动化设计、商品营销、纺织、食品加工、种植养殖、IT行业等;全省共为571名大学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57万元;共有12560名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其中3889人成功创业。1-9月,全省共组织1729名毕业生到街道和社区从事社区矫正员公益服务,3371人进入教师特设岗位,“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和 “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计划即将实施,将有2500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全省共建立见习基地402个,提供大学生见习岗位8996个。加强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完善了 “返回原籍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和“见习基地岗位”、“农村、社区基层就业岗位”等5个数据库,实现了动态管理;7月份以来,我省共登记未就业大学生1.88万人,其中实现就业1.04万人,另有0.51万人参加见习、培训、升学出国或应征入伍。全省采取创业扶持、推荐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援助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851人。
三是建立了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截止9月末,全省公益性岗位人员达10.5万人。1-9月,解决“零就业家庭”1239户,安置就业1714人,援助率100%。9月10日至30日,我们以“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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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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