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补贴从每天15元提至39元、大学生村官每年生活津贴5000元
本报讯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鞠杨、穗府研报道:高校毕业生登记未就业(失业)可领取临时生活补助、大学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从15元/天提高至39元/天……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广州大学生今年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预计今年在广州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将达15万至20万人。为了帮扶这20万人就业,《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和扩大见习毕业生数量。
此外,《意见》在以往基础上扩大了可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毕业生范围,除了入学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广州市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同等扶持政策。会议提出,要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0%的目标落到实处。
困难家庭毕业生未就业当月可领取补助
《意见》提出,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仍未实现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或公告服务机构免费办理未就业(失业)登记,领取生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领取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自登记未就业(失业)当月起即可按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7-22/112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