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就业务工

法援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案由: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 

        受 援 人:山南地区12名农民工 

        援助单位:山南地区法律援助中心 

        案情简介:2006年6月山南乃东县第三中学(发包方)修建职工宿舍楼时与西藏云川建筑有限公司(承包方)签订房屋建筑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第三中学)以承包方更换法人代表、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工程款。承包方以此为借口否认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协议,拒付12名本地农民工工资2万元。 

        承办过程:2006年11月21日上午,12名农民工找到山南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为其讨回所拖欠的2万元工资。山南地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指派懂藏汉两种语言、法律业务过硬的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此案件。工作人员首先对12名农民工手中的不规范、潦草简单的欠条一一进行了整理、分类并制表汇总;其次,与农民工代表一起寻找承包方的负责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11月22日上午,该中心工作人员与县教育局、承包方负责人、小包工头等进行交涉,并对他们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讲解,最终发包方表示愿意先从工程款垫中付承包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需承包方出具同意从工程款中支付农民工工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做见证人。当日下午,山南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找到承包方,说服其出具委托书,并带领12名农民工到地区农行领取了已经拖欠了4个多月的工资,共计2万元。 

        山南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2天内通过非诉讼程序,本着为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使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的原则,以快捷、高效的工作为12名农民工讨回了2万元的血汗钱。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6-03/112133.html

无相关信息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