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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担保制维护农民工权益


文/乔少华

  对于农民工来说,这是一条好消息:呼和浩特市建委做出明确规定,今后开工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劳务企业用工人员工资必须实行担保制,凡没有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内蒙古日报》日前刊发了这条消息。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兑付,是政府部门一直在做的一项工作。但是,由于一些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有意无意地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遭遇欠薪时遭遇执法难,甚至有承包人裹挟农民工的工资潜逃。

  有关部门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需要付出巨大的行政成本,农民工维权事实上困难重重。呼和浩特市建委把劳务企业用工人员工资实行担保制和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作为一项硬性条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明确,这是防患于未然。

  眼下,一大批农民工兄弟正在为我们的城市建设挥汗劳作,希望其他部门也能像呼和浩特市建委那样,采取一些硬手腕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不要再让他们流汗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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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5-25/112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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