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3月18日电(武勇、任琼)17日,宁夏举办“全区重点工程和季节性生产使用区内农民工责任书”签字仪式,优先安置20.38万名本地农民工,促进农民增收。
近年来,宁夏经济发展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仅2008年全区转移输出75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38亿元,务工人员人均收入突破5000元。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区内外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宁夏部分外出农民工出现返乡回流现象,就业压力和农民增收困难增大。
为此,宁夏今年专门出台《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要求区内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安排使用本地农民工,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时要与劳务输出对接,并要求相关部门签订劳务对接责任书,其中宁东重化工基地、宁夏交通厅和宁夏电力公司等单位要确保安置10.3万名本地农民工。要求区内各市县季节性用工优先安排使用10.08万名本地农民工。
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刘慧说,要切实落实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具有更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新政策、新方法,帮助农民工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返乡务工难等困难,实现持续增收。对现有的政策规定要不折不扣执行,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应对挑战、推动经济发展的全局工作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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