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继妍报道: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调查,我省99个县(市、区)和1395个乡镇调查登记录入的1646万名农村劳动力中,仍有富余劳动力325万人,其中有转移就业愿望的103.7万人,有转移到省内就业愿望的71.98万人。为此,我省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产业对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企业招本省贫困劳动力可获社保补贴
我省将对新招用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在本省技工院校学习的学生,凡与本省工业园区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初步考虑给予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学年1000元的学杂费补贴。
此外,对推荐介绍农村劳动力在本地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介机构,按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00元补贴。对培训并输送农村劳动力到本地企业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村委会(居委会),按实际人数,一次性给予人均30元的补贴。
农民自主创业免登记费
对45周岁以下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性800元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和200元标准的技能鉴定补贴,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确保每个农村家庭至少有一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技能鉴定。
另外,我省还将帮助解决农民工户籍、子女入学和居住等方面实际问题,并建立农民创业园(区),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入园创业,对自主创业农民给予免收登记、管理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