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6月13日电 (见习记者蔡鹏飞通讯员樊莹汪四虎)两名来自四川的农民,摇身一变竟然成了乡镇镇长、企业老板……以介绍工作为诱饵,借机诈骗钱财。
昨日,襄樊铁路运输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列车上意外遇“老乡”
2008年1月2日,四川宣汉新华镇的刘老汉与王老太和两个儿子一家四口从湛江乘车至襄樊,列车途经当阳时,上来一中年男子,该男子十分健谈,自称姓陈,和刘老汉是宣汉老乡,是林业站的技术员,很快便和刘老汉一家打成一片。
随后,陈某打电话让在另一车厢的同伙周某过来,陈某将周某介绍给刘老汉,称周某是刚上任的宣汉某镇副镇长,在镇上开了家纸板厂,两人这次是专门到荆门进机器设备的。当得知刘老汉在离家千里外的湛江打工收入不高时,“周镇长”非常诚恳地邀请他们一家人去纸板厂工作。老汉一家人听后十分动心,对这位同乡镇长感激涕零。
“镇长”调包银行卡诈骗
当列车快到荆门时,“周镇长”称自己厂里有专车过来,进完机器后可以捎带刘老汉一家人一起回四川。刘老汉一家不再怀疑,随两男子一道下车。
出了火车站,陈某和周某借口看行李让王老太和两个儿子在原地等着,然后带着刘老汉去进货。三人走了一会儿,“周镇长”谎称要去开票,只身转回找到王老太,声称货款不够,请王老太帮忙凑凑。王老太见“贵人”遇到难处,将身上所带的2000元现金借了出去。
“周镇长”拿了钱,又返回找到刘老汉,称自己的司机带了5万元钱,但因为母亲有急病赶去了医院,找刘老汉借卡,让会计往卡上汇款。刘老汉将储蓄卡拿出来给“周镇长”,并告知其密码。这时“周镇长”突然接到电话,说司机马上赶到,不用汇款了,“周镇长”把卡还给了老汉,而此时刘老汉的卡已经被调包,陈某和周某拿着卡到银行取了1.7万元。
两被告人曾因行骗被判刑
法院查明,陈某和周某曾因共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2007年6月才刑满释放,但不思悔改,2007年12月又开始诈骗。他们频繁活动于当阳市过往的列车中,作案手法极为类似,一般以两个人搭档,一人冒充政府单位或企业的领导,另一人冒充技术员、会计等角色,多以有能力安排工作为饵,将旅客骗下车至市区后实施诈骗。他们的作案目标均为外地打工回乡的农民工,行骗成功率很高。
襄樊铁路运输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出门在外要提高警惕,在与陌生人交谈时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钱财借给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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