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 韩洁 罗沙)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8日说,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共计260亿元,与此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相应增加了就业资金方面的投入,这些就业补助资金将有力促进和支持我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由明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自从2002年国家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的投入。从中央财政来看,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是41亿元,到2007年就增加到238亿元,2008年又增加至260亿元,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相应地增加就业资金方面的投入,2006年和2007年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分别为89亿元和126亿元。
由明春说,这些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的用途,一是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二是用于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包括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三是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些政策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的补贴以及特定就业政策的补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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