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站长 刘敏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农机试验鉴定的各项工作是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机械的试验鉴定、质量监督、质量投诉、技能鉴定、维修管理、技术标准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技术性,是确保农机产品质量、维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总站”)按照农业部赋予的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强化职能,完善机构,为搞好农机试验鉴定的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总站成立于1951年,在“文革”期间停办,1978年恢复建站。30年来,总站的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好地发展。目前,全站有在职干部职工9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7%;拥有比较齐全和先进的各类鉴定检测仪器设备;是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法定检测机构。按照农业部的批复,总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的鉴定和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测试等相关工作;负责拖拉机官方试验、农机产品试验检验;受农业部委托发放农业机械推广证;承担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工作;负责农机产品认证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承担农机认证体系建设和农机认证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承担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相关工作;负责“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运行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农机化技术标准、农机产品认证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机鉴定系统业务与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挂靠社团的业务工作;承担与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的交流合作及其它相关外事外经工作;承担农业部委托的其他工作。同时,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农机维修管理服务中心设在总站,承担相应的任务。通过各省(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加强领导,全国农机鉴定机构逐步完善。目前,全国建立了29个省级站、2个农垦站、7个专业站和部分地级站,为完成农机试验鉴定任务和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保障。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保障作用2007年,在农业部党组的领导下,在农机化管理司和有关司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各省(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鉴定机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总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紧紧围绕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推进农业机械化,围绕部司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工作,为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搞好标准信息服务、加强技能开发和维修管理等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着力推进农机鉴定“三大”基础性工作,逐步完善鉴定体系。一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着力完善农机鉴定规章标准体系。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目前,农业部颁发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办法》及实施细则、《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审定通过了58个农机鉴定大纲和《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编写规则》等一批行业标准。可以说,现在初步构建了农机鉴定管理规章及技术标准体系,夯实了试验鉴定工作的管理及技术基础。二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着力完善部级鉴定能力建设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以农业部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为载体,促进鉴定系统整体能力的提升。现在,农业部组织已分别对总站及四个专业站进行了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2007年,农业部核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179个,其中总站承检150项。积极做好鉴定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做好第二批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逐步完善鉴定能力建设体系。三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着力完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围绕编制《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切实做好产品试验鉴定和目录申报资料的审查工作,严把质量关。2007年共受理并审查了440家企业申报的1380多份材料。通过推进农机鉴定“三大”基础性工作,完善鉴定体系建设,较好地发挥了鉴定系统的技术支持保障作用。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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