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厅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启动农资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总投资525万元,其中7个县(市)、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各50万元,福州市市级25万元。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将全市规模以上农资企业,以及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的农资企业纳入平台监管范围,对全市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者实行农资购买实名制管理,应用“农资监管+互联网”模式,整合农资行政执法资源和管理要素,提高农资执法监管效率,实现农资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监管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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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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