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农业安全隐患,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我市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设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处置体系,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2016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到2017年,全市基本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力争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在85%以上,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农药废弃物将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据了解,市本级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瓶、罐,容量在200ml以下的,按每个0.3元向农业生产者回收,200ml(含)以上,按每个0.5元回收;农药废弃包装袋容量50克以下的,按每只0.1元回收,50克以上(含)的,按每只0.2元回收。
对开展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各农药销售网点,按上述回收标准的25%进行补贴;对负责农药废弃包装物归集和运输的农药经营单位,按上述回收标准的25%进行补贴。
另外,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补贴按现有毒固废销毁处置价格(或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具体情况)酌定。
“虽然补贴价格不高,但是却能够撬动农民的积极性。”市财政局农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我市农经、环保、供销等部门还将加强监管,对农药销售和使用者未按规定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的,在财政补贴、项目申报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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