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2年底,网从教育部获悉,中央财政对52.3万名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对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师资水平、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七年来已累计安排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简称“特岗计划”)工资性补助经费153亿元。自2006年起,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担任特设岗位教师,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校任教。2012年,中央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经费45亿元,将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范围扩大到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西部2.7万元、中部2.4万元。同时,2012年中央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继续扩大,包括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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