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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农业劳动力比重仅占19.8% 远低于官方统计的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12月10日表示,官方统计高估农业劳动力的数量和比重,2012农业劳动力比重仅占19.8%,远低于官方统计的38.9%。12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在京发布2014年《经济蓝皮书》。蓝皮书根据2005年实际上实现了就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情况,重新估算的农业实际就业人数为2.85亿人,占当年全部就业人数7.46亿人的38.2%。课题组介绍,根据不同的农业劳动力需求假设,剩余劳动力比例为5%~13%。这个数字和比例显著地低于统计年鉴44.8%的农业劳动力比重。另一项研究使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年度调查数据,重新构造了农业和非农产业就业数据,发现非农就业人数从1978年的1.44亿人增加到2007年的5.68亿人,相应的,农业就业比重降低到26.2%。蓝皮书指出,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业剩余劳动力仍然存在,其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并不应该有丝毫的减慢。中国在2004年达到刘易斯转折点时,官方统计的农业劳动力比重为46.9%,学者估算的数字为27.8%。课题组称,今后即使按照日本相对慢的速度,即从2004年之后的20年里中国农业劳动力比重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按照官方数字口径,在2024年应该下降到26.9%,按照学者估算的口径则应该下降到只有7.8%。换句话说,未来农业劳动力转移丝毫也不应该慢于过去的速度。蓝皮书指出,以往的研究已经表明,由于劳动力大规模外出,按照常住人口计算,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已经超过城市。而在观察劳动年龄人口的情况下,可以看到,这个作为劳动力基础的人口群体,也呈现了严重的老龄化趋势。“六普”数据显示,按照常住人口的定义,在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16~20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9.1%,21~30岁为17.4%,31~40岁为18.4%,41~50岁为20.4%,50岁以上为34.7%。而相同口径的城镇劳动年龄人口年龄构成则是16~20岁占10.2%,21~30岁占21.3%,31~40岁占21.9%,41~50岁占19.7%,50岁以上占27.0%。课题组介绍,相应的,比较农村与城镇经济活动人口和就业人口的年龄结构,也可以得出与此十分相似的结果。而农业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显现出老龄化程度更高,16~20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3.4%,21~30岁为16.7%,31~40岁为19.3%,41~50岁为26.4%,50岁以上为34.6%。换句话说,在农业劳动力中,40岁以上的年龄组人口占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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