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工作情况。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中央财政从资金分配机制、使用机制和监管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为打好扶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433亿元,其中补助地方财政扶贫资金424亿元,均较上年增长10%,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同时,地方财政的扶贫资金投入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持续投入,进一步缓解了民族地区的突出贫困问题。
中央财政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门安排10亿元,开展试点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试点支持河北等11省份优先解决一批政治影响大、问题较为迫切、脱贫带动效果好的贫困问题。
2014年,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地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同时,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农村扶贫开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2亿元,支持开展小额扶贫信贷试点,探索在放大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的同时,提升对扶贫对象的精确瞄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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