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生活水平,今年,如东县财政将筹集安排专项补贴资金近2000万元从六个方面全力助推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鼓励引导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专用农机和进行秸秆还田作业。
一是秸秆还田补助,根据还田面积补助20元/亩,补助对象为农机作业手;
二是堆放点补助,全县着力形成“组有临时堆放点、村有集中堆放点、镇有收贮中心”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按主要作物面积10万亩以上镇区补助4万元,以下补助2万元;
三是扶持收购点建设补助,对当年新添置卧式打包机、破碎机、移动式液压打包机、装载设备的秸秆收购站点,并且送电厂秸秆量达500吨以上的,每个站点分别按3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给予补助;
四是围绕生物质发电的收购量补助,按照实际收购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麦秸秆45元/吨、稻秸秆15元/吨;
五是对利用秸秆加工企业或合作社进行补助,秸秆固化成型颗粒的,按制粒销售量给予20元/吨的补助,非纯秸秆制粒的按比例折算。对收购加工本县范围内的稻秸秆10000吨以上的草制品合作社,每个补助5万元;对年利用3000吨以上稻麦秸秆的每个点补助3万元。对当年新建年生产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通过验收、投产的秸秆制粒企业(项目),每个企业(项目)补助10万元用于制粒机具的购置补助。对终端消耗如东县主要作物秸秆超过2万吨的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超过部分按20元/吨给予补助。
六是加大考核力度,安排资金对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县成立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执行保证金、部门挂钩、督查通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加强夏、秋收获季节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督查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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