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融资贷款困难。农业经营投资大、周期长且有一定自然和市场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林权、经营性用房等作为融资抵押物的权属性质不明确,因而还处于弱势地位,融资渠道不畅。公共财政投入有限,近三年我市农民合作社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到扶持资金2678万元,2014年1688万元,对这个群体而言是杯水车薪。全市大部分县市区财政均未专门预算安排(夷陵区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金融机构融资困难,大部分金融机构倾向扶强,不愿意向规模不大、前景不明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贷款额度小而且程序复杂。
三是管理水平不高。目前,宜昌市大多数农业经营主体都存在经营规模不大,经济实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问题。一些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各项制度不完善,制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社员代表会、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有的合作社理事长和社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治理和创新能力;有的合作社与社员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经营主体都还处在起步阶段,普遍缺乏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科技含量偏低,带动能力有限,经济效益不好。
四是人才支撑不足。农村的年轻人几乎全部都在外打工,而从事农业的都是年龄偏大、知识老化,难以承担经营主体的发展重任。一些先进的科技知识很难推广,农业机械化操作也难以得到实际运用。同时,很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对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种植很熟悉,但对市场营销和公司化管理等知识知之甚少,导致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低,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较弱,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
五是社会化服务滞后。经营主体在农业技术、良种、农机、植保,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都需要各个部门的指导服务。但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很难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其原因:(一)是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尚未健全,人员队伍不稳定,许多公益性服务项目尚未广泛开展;(二)是互助性农技推广服务覆盖面不大,存在服务对象不广质量不高能力不强等问题;(三)是经营性服务组织利益联结不紧,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经营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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