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资产,按照我国会计学的普遍理解,可认为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理 或其他经济组织法人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称。有形资产是指物化了的货豢 币资金,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无形资产是指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券、应收款项、品牌、专利等。《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竽 形资产)的本质是经济资源。经济资源即“资财之源,财富之源”,能够在未袭 来某种条件下产生经济价值。
资产是指某一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的能带来一定收益的各种财产和权益的总称。它可以表现为具体的实物财产,也可以是某项权利,资产所有者可以凭借这种权利获得超额利润。对于企业来讲,资产的价值形态就是资本,反过来说, 资产是资本的实物或者权益形态。
资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资产总是为某一个产权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着的,该产权主体必然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否则资产就不能运动增值,也就不能成其为资产了。显然,产权关系不明晰的财产不是资产。
资产还具有形态多样化的特征:
从存在形式看,资产既可以是实物形态存在着的有形资产,也可以是以权利状态存在的无形资产;既可以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也可以是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动产;在会计上,还根据是否为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础而将资产区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有了对资产的理解也就不难理解土地资产了。土地资产是从土地的经济属性方面对土地内涵的一种界定,是指某一主体如企业所拥有的作为生产要素或者生产资料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能为拥有者带来收益的土地实物及土地权利。
土地能作为一种资产,是因为土地资源具有生产性和可选择性,能为土地所有者带来收益,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土地资源还具有相对稀缺性的。正由于土地资源相对稀缺性的逐渐增强,人们为了占有更多的土地作为其利益的来源,因此,土地的资产性愈发受到重视。然而,此时并没有改变土地作为资源的本质。对土地而言,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可能并不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或许也不存在并重的关系,而是不同层次的两类问题。事实上,土地资产可能是土地资源中经济属性的具体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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