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菜十条”的工作要求,海南省工商局“对号入座”,提出以下五点具体落实措施,将进一步开放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加大蔬菜经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货源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海南省工商局提出的五点具体落实措施是:
一、全面加强蔬菜市场价格监测。认真编好《蔬菜价格信息简报》。在2015年每周一期,共编发了53期“简报”的工作基础上,要按照刘赐贵省长的要求,持续关注蔬菜市场价格动态,及时了解市场菜价信息,准确把握市场行情。一如既往,认真编好每周一期的“菜价简报”;重要节假日每日编发一期“快报”;菜价出现较大波动时,及时编发“专报”。为地方政府决策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提供信息服务,引导正确消费、引导市场价格走向、引导舆论关注。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海南省域“多规合一”改革部署。进一步放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在时令蔬菜的批发、销售、配送等领域,将“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扩大至海口、澄迈、文昌、儋州、临高、定安、屯昌、琼海等市县。率先打破行政区域管辖,突出绿色准入,积极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农民进城卖菜由各地工商进行有序引导进场并提供便捷服务,免予工商登记。进一步为农民进城卖菜破解准入障碍,畅通蔬菜进城的渠道,增加蔬菜供应总量。
三、积极引导蔬菜网点优化布局。全力支持蔬菜市场主体发展多种配送渠道,破解当前蔬菜销售单一依赖农贸市场的格局。推动蔬菜销售点进社区、进街道。鼓励各社区管委会在辖区内设置平价蔬菜市场或摊位,由社区合理布局、统一管理,引导菜农进场直销。对直销点实行备案制,免予工商登记。积极引导、扶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建设线上、线下蔬菜销售平台,积极引导、扶持其开办蔬菜配送网店,推动售卖蔬菜电商的发展。
四、加强对蔬菜经营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的监管。加大对蔬菜经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的力度,大力推动诚信市场主体建设。加大对蔬菜经营市场主体定向抽查次数,在对市场主体年报抽查3‰的基础上,对蔬菜经营市场主体抽查率不低于30%。要加强对蔬菜经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重点检查。要求蔬菜经营市场主体建立进销台账。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建设,将监管行为关进“科技的笼子”。对弄虚作假、不按时年报、虚报瞒报或有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黑名单”),通过海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社会共治格局。
五、加大查处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正常经营秩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骗买骗卖、缺斤短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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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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