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行业培训等基础性工作
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好辖区内的从业人员,按照商务部及省商务厅的要求,参加有关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加强信息工作。一是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向《商务部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商务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系统》及《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信息系统》报送有关信息,二是要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市屠管办报送。
加强宣传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关注舆情,重视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结合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宣传,扩大工作影响力;对《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我省的有关法规、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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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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