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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性猪瘟及其预防控制



3.6 病原基因型的多样性变化 由于病毒抗原差异,部分猪瘟病毒可以通过躲过抗体的中和作用引起持续感染。试验证明,猪瘟兔化弱毒疫苗株接种动物产生的抗体对不同的野毒株的中和能力差异很大,通过对11个猪瘟毒株的体外抗体细胞中和比较试验表明:猪瘟兔化弱毒疫苗接种产生的血清抗体在1∶64稀释时能中和9个野毒株,另2株在1∶8稀释时才能中和,其中有1株在抗体1∶4稀释时才能能中和。总的看来,兔化弱毒疫苗接种后产生的抗体在体外对野毒株的中和作用还是不错的,但也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11株中有2株只有在抗血清1:8稀释时才有中和作用。如果这20%的野毒株在动物体内也能躲过免疫血清抗体的中和作用而引起持续感染,那将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导致非典型猪瘟的发生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4  控制措施
4.1 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规范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建立垂直管理体系,稳定和加强基层防检队伍建设,使兽医防疫、检疫,特别是防制猪瘟工作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猪瘟防制技术规范》和《猪瘟检测技术规范》及相关的条款,并保证这些措施的实施及落实;建立国家猪瘟流行病学数据库及预警预报系统,做到资源、信息与技术共享,发挥利用效率,并且建立国家、省、地、县四级紧急反应系统。
4.2 加强猪瘟免疫监测,建立合理的免疫程序 开展猪瘟的免疫监测可随时掌握猪群群体免疫状态,制订适合于不同猪场合理的免疫程序,随时淘汰免疫耐受猪(疫苗接种后不产生或仅产生低水平抗体的猪),保持猪群的整体免疫水平在85%以上。我们模拟自然感染的亚临床状态和低抗体水平状态来进行不同剂量疫苗免疫效力的研究,对猪瘟的防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意义,同时对其它产生免疫失败的疾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经研究发现母源抗体滴度对猪瘟兔化弱毒疫苗的免疫保护效力有影响,当母源抗体滴度在16倍时,将疫苗的免疫剂量加大到2到4头份,能抑制母源抗体干扰,达到较好的免疫效果;另外研究还显示低水平的母源抗体不能抵抗猪瘟野毒感染,因此及时监测母源抗体滴度,正确地按规程进行疫苗免疫注射能确切地抵抗野毒的感染。而主动免疫后的抗体水平只要在8倍以上,均能抵抗强毒的攻击。再次提示,适当加大免疫剂量可以适应田间的带有母源抗体仔猪的免疫。
4.3 正确采用乳前免疫 乳前免疫又称为零时免疫或超前免疫,是在乳猪出生后立时注射2头份猪瘟疫苗,这是解决母源抗体干扰、迅速提高初生仔猪抗体水平的有效方法,常为一些猪瘟污染严重的场、户所使用,尤其是表现为持续感染的猪场。超前免疫的抗原能够避开母源抗体并在机体内复制,刺激免疫系统产生应答,较早地产生抗体从而发挥主动免疫作用。但必须按规程使用,即在注射疫苗后1--2小时才允许仔猪吃奶;稀释后的疫苗应放在带冰的冰瓶中贮存,随用随取,否则仍可造成免疫失败。乳前免疫后应在猪35和70日龄各再注射4头份猪瘟疫苗1次。人工试验证明不论吸初乳后半小时或1小时注苗,疫苗免疫效果均不如超前免疫的效果好。
4.4 坚决淘汰带毒猪,慎重引种,定期监测 非典型带毒猪的净化是是控制猪瘟,甚至消灭猪瘟的重要手段。对于非典型性猪瘟在种猪场的发生,在我国采用全部扑杀的办法来控制和根除显然不现实,种猪一旦感染病毒造成垂直传播和水平传播,是造成一个猪场猪瘟持续感染的总根源,而且要实施全场所有猪群的净化又有一定的难度。经我们几年的探索,总结出一套在猪瘟病毒严重污染的猪场中,以净化种公、母猪和后备带毒种猪的措施。具体的做法是一旦确认猪场存在猪瘟时,立即实施净化,对全场所有种公、母猪逐头活体采扁桃体,进行猪瘟荧光抗体法检查。只要检查出阳性(带毒)猪,一律立即淘汰,严禁将带毒猪作为种用,尤其在引种时严禁引入带毒猪。淘汰带毒猪后清圈消毒,结合做好其他综合防制措施以建立新的健康种群,繁育健康后代。对可疑病猪就地隔离观察,凡被病猪污染的猪舍、环境、用具等都要进行彻底消毒。一般3个月便可初见成效。每6个月进行一次。大约经过4次净化后,猪瘟便可得到完全控制,效果明显。
4.5 猪瘟兔化弱毒疫苗的正确使用 猪瘟兔化弱毒对许多国家消灭猪瘟起到了关键作用,目前仍在世界上广泛使用,它也是我国用于猪瘟预防注射的唯一疫苗。近年来的研究结果表明该疫苗仍然安全有效,不仅对不同猪瘟病毒变异株可产生完全的交叉免疫保护,适当加大疫苗免疫剂量还能减轻或抑制母源抗体干扰。因此,不应怀疑兔化弱毒疫苗的免疫效果,只要选用的猪瘟弱毒疫苗是正规厂家生产,完全可以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效果。但考虑到当前猪瘟的流行特点,在制定合理免疫程序时加大首免疫苗用量至4头份,可有效地防止仔猪发病与死亡。尤其应注意从出厂到使用全程都要保证冷藏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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