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吉林省长白县新房子镇的农民刘成利怀揣5万元钱,来到镇农村信用社,偿还了用于养野猪的3万元的贷款,又办理了2万元的存款。老刘逢人便说:“如今我发了野猪财,特别感谢信用社,要不是信用社给我贷款,真不知道我会穷到啥时候!”
前年,刘成利想养野猪却苦于没有资金。镇信用社主任闻讯主动上门贷款5万元。用这些钱做启动资金,刘成利购买了野种猪2头、本地母猪12头,开始发展野猪养殖。信用社陆续给刘成利养殖野猪的贷款达到15万余元。刘成利去年养的野猪繁殖了92头。猪一上市,就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今年,他家的猪肉销售到县内外,还登上了高级宴席的餐桌。老刘还将猪粪综合利用,建了50亩苗圃,实现了养种互补,走上了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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