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羊养殖小区的疫病防治各项技术规范,以及资格、饲料、兽药和饮水、肉羊引进 、饲养管理、无害化处理、消毒、免疫、疫病监测、疫病控制和扑灭、养殖档案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境内的肉羊生产小区的疫病防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59-1987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体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NY 5027-2001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148-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50-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T 5151-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管理准则
DB21/T 1295—2004 肉羊小区综合生产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疫病 animal epidemic disease
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2 病原体 pathogen
能引起疾病的生物体,包括寄生虫和致病微生物。
3.3 动物防疫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3.4 疫苗vaccine
由完整的微生物(天然或人工改造的)或微生物的分泌成分(毒素)或微生物的部分基因序列,经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等技术加工制成的用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一类生物制品,由于它具有药物的某些特性,又不同于一般的药品,因此常将其称为一类具有免疫生物活性的特殊药品。
3.5 免疫监测immune surveillance
普查或抽查动物群体的抗体水平,以监测群体的免疫状态,为实施计划免疫和增强免疫提供依据。
3.6 疫病监测epidemic surveillance
由动物防疫部门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规定的动物疫病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结果分析。
3.7 净道non-pollution road
畜禽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小区内运送饲料、肉的专用道路。
3.8 污道 pollution road
粪便、病死动物出场的道路。
4 资格
4.1 肉羊生产小区的选址、布局、设施及其卫生要求、工作人员健康卫生要求、运输卫生要求、防疫卫生等应符合NY/T 5151规定的要求,养殖规模应符合DB21/T 1295规定的要求。
4.2 肉羊生产小区应经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 饲料、饮水和兽药的要求
5.1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 5150的规定。
5.2 饮水应符合NY 5027的规定。
5.3 兽药的使用应符合NY 5148的规定。
6 肉羊引进
6.1 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不从有痒病或牛海绵状脑病及其高风险的国家和地区引进。
6.2 引进的肉羊应具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应具有《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6.3 从省外购入肉羊,应按规定进行报批、报验。
6.4 省内引进的肉羊应是来自于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肉羊小区。
6.5 羊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30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羊只方可合群饲养。
7 饲养管理
肉羊小区的饲养管理应符合NY/T 5151规定的要求。
8 无害化处理
8.1 羊粪便清除之后,应通过生物发酵等技术方法处理,达到GB 7959的要求。
8.2 羊小区排出的污水要流向污水池,经沉淀生物处理,达到GB 8978的要求后,再向外排放。
8.3 对于病死羊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GB 16548的要求。
9 消毒
9.1 小区卫生消毒
9.1.1 大门入口设运输车辆消毒池和人员消毒更衣间,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用次氯酸盐或有机碘混合物等,用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消毒。车辆消毒池应与大门同宽,长度达车轮2周长以上,两边为缓坡,消毒液可用3%火碱或煤酚溶液消毒,每周更换两次。进入小区人员通过的消毒槽加入2%火碱,每三天更换一次。在雨雪天后消毒药(垫)应及时更换。人员更换消毒后的衣服和鞋帽方可进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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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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