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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机?是车?拖拉机到底是什么?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行登记制度,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与是否具有机动车属性无关。《道交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由公安部门行使管理职权。第一百二十一条及相关条款规定,国家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行登记制度,由农机部门行使管理职权。第十八条规定,对非机动车可以依法实行登记制度。可以看出,《道交法》规定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的同时,也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行登记制度,还规定对非机动车也可以依法实行登记制度。是否实行登记制度,唯一的依据就是法律规定。

“长期以来,拖拉机就是按机动车来管理的。我们给拖拉机上牌照,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缴纳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拖拉机不是机动车,拖拉机缴纳交强险的法律依据呢?”相关人员又抛出了另一个问题。

“三率”(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偏低一直是困扰农机监理工作的一大难题,而影响拖拉机上牌率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拖拉机交强险的缴纳,要么是农民因高昂的交强险费用而不愿负担,要么是保险公司因相关业务的亏损而变相拒保。但无论是何种原因,交强险不能缴纳,拖拉机就无法上牌照,拖拉机不上牌照,监理部门就缺乏对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和有效监管,相应的,拖拉机的安全隐患就会增加,事故增多。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不在机动车的范畴,似乎可以从法律上找到“不缴纳交强险”的依据,那么困扰拖拉机上牌率的问题看似可以迎刃而解了。

拖拉机属性问题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据了解,抱着审慎的态度,农业部将在3月1号召开的农机安全监理有关问题研究专家会上,继续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与机动车的法律关系进行讨论研究。届时,来自山西、辽宁、河南、江苏、山东、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地方的专家代表以及来自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农机院、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的有关专家、学者们将围绕这一问题继续探讨,以期得出圆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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