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力推进重点作物生产机械化。大力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抓好示范县的启动及建设工作,加速推进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棉花、甘蔗生产机械化。召开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会和全国花生生产机械化现场会。9.不断拓展农业机械化服务领域。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延伸。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进一步提升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水平,继续推进设施农业、农用航空发展。(四)以促进节本增效为核心,大力研发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装备10.加强农机化科研创新。认真做好重大农机化科研项目遴选储备工作,争取加大农机化科技项目投入。精心组织实施首批下达的农机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组建农业机械化专家库,举办好相关学术研讨活动,推进农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编写《中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报告(2010年)》,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规划》。11.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继续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高乡镇或区域性农机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制定并印发春耕生产、“三夏”、“三秋”农机作业技术要点,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旱作节水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装备。新建一批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和创新项目,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规划》。12.加强设施农业发展。贯彻实施《农业部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加强设施农业技术与装备研究,示范推广设施农业的节能技术、温控技术、栽培技术和管理技术,搞好设施装备的推广鉴定,建设一批设施农业示范联系点,筹备召开设施农业工作经验交流会。积极参与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的实施工作。编制《“十二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13.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整合现有资金项目,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化的技术集成、示范引领作用。(五)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14.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大力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人员特别是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力争培训人次大幅度增加,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能力,推进培训形式多样化。15.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积极争取扩大农机培训任务,加强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与农机驾驶培训、购机补贴、农机技术推广的结合,更新和优化培训内容。对各地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断提高培训效果。16.研究制定农机化教育培训规划。召开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促进教育培训的工作措施,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各地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六)以质量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振兴农机制造业和流通业17.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完善修订《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和规范省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建立高效廉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推广鉴定工作机制,提高鉴定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继续开展部级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工作。制定《“十二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规划》。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工作。18.进一步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以农机质量评价、维修质量、事故处理、设施农业为重点,加快制修订一批行业标准。召开全国农机质量投诉工作会议,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开展重点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和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农机产品“三包”制度全面落实,规范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秩序。19.进一步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紧密协作,落实扶持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机制造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发展新格局。推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与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形成服务到位、功能完善的农机流通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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