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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以前,在广大农区普遍使用藏犁耕地,人工撒播,牦牛踩场,少数地方还保持着“刀耕火种”、“烧荒肥田”的原始农业生产方式。自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对发展西藏农牧业生产非常重视。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新式农具在西藏高原开始引进。自1952年起先后建立了拉萨、日喀则、昌都农业试验场和日喀则、江孜机耕农场。 资料图片:建起了农场,使用联合收割机收割小麦(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1974~1975年,西藏自治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配合国家一机部农机院动力所、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及有关厂家在拉萨进行了铁牛55、东方红75 和工农11 手扶式三种拖拉机配套增压器恢复功率台架对比试验和田间耕地试验。首次取得了在西藏高海拔地区功率下降的科学数据,并培养了20名农机人员,为西藏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发展积累了经验。 1980年,西藏自治区制定了《西藏农牧业机械化暂行管理办法》。从此,西藏的农业机械化工作提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在中央关心和各兄弟省(市)的支持下,西藏农牧业机械化的进程突飞猛进。 2005年,西藏开始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07年,日喀则白朗县成为首批全国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截止2009年10月底,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359.64万千瓦。目前,西藏农机化发展水平已经具备一些中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正处于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的过渡时期。(记者田丽/毛娜整理)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z/nj/2009-11-13/nj_31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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