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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农机合作社是主要承担者(图)


李明枝 孙红梅

              李明枝在焦作市调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编者按:

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决定》意味着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将成为现实。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带来的一个直接的变化就是农业机械的大规模使用、农业科技的大规模推广。目前,在广大的农村,活跃着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其中包括一大批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在收获季节的跨区机收中展现着自己的风采,也让人们看到了农业机械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那么,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又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它自身的发展趋势又是什么?

本文作者在11月初,利用3天时间深入到河南焦作、漯河两市,走访农机专业合作社,并与合作社的社员们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对他们的现状、需求进行了了解,也与他们一起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类型多种多样,其中80%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能人和农机大户来主导的,服务范围也已涉及到“管、供、修、训”等各领域,已由单一的农田作业向市场建设、农机修供、农业工程、交通运输和土地托管等多领域拓展;由单一的小麦跨区作业服务向机耕、秸秆还田、玉米机收、水稻机收、油菜机收等多种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服务发展;由过去的小麦主产区向玉米、水稻等作物生产区域延伸;农机修供服务网点已遍布各乡镇,服务范围覆盖95%以上的农村。

从组织形式看,农机专业合作社有三种形式:一是带机入社、单机核算型。机械经评估作价入社,合作社统一联系业务,统一安排作业,统一零配件供应,统一核算。社员按作业量交纳一定数量的管理费。这种形式约占合作社总数的30%。二是资金入社、单机核算型。机手入社时交纳一定数额的股金作为开办费用,合作社运转后社员按作业量交纳管理费,机械不评估入社。机械作业的盈亏、安全事故风险由社员个人承担。这种形式约占合作社总数的60%。三是纯股份合作型。合作社成立时入社资金或机械为发起人共有,产权不明确到具体人,利益、风险股东共担,这种形式约占合作社总数的10%。

调研的三天中,我们共走访了11家农机合作社,据入社的社员反映,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社后,很多事做起来要方便得多,成本比自己单干时要降低30%,收入却比自己单干时要提高一倍,至少也要提高50%。据河南省沁阳市农机局提供的数据,沁阳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械拥有量占全市的40%,但却承担了全市60%的农田作业任务。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的实施,提高了机车的利用率,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提高了规模经营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起到了推动整村整乡机械化作业、提高机械化水平的作用,更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土地的流转。

将成土地流转的主要承担者

在调研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始尝试不同方式的土地流转,如焦作市的鸿运、安乐农机合作社的土地托管,漯河市金桥农机合作社的土地承包,以及其他一些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在尝试的土地租赁。

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盘子也越来越大,各种大型机械的市场保有量将在未来10到20年内趋于饱和,这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跨省区间的机收、机耕或机播的机会越来越小。在新的三农政策出台的情况下,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将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一个新的发展空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为现代农业服务成为重中之重,河南焦作、漯河两市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正在进行的一些探索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

在漯河市郾城区有个自强农机合作社,该合作社负责人李现玉介绍,成立农机合作社的初衷一方面是看到农机市场有发展,另外,自己本身还有一个经济合作社,租赁了1370亩土地搞种植及农资购销,也需要农业机械。目前农机合作社管种、收,在租赁的土地作业结束后,农机专业合作社还会到河南其他地市及河北、青海等省跨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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