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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情况调查


薛桂来 鲁付常

根据农业部《关于配合做好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农机综[2007]9号)精神,天津市农机局对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及装备等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核发及安全教育;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对农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纠正违章行为,负责农机事故的统计。

截止到2006年底,全市拥有拖拉机45620台、联合收割机2720台。2006年已纳入牌证管理30201台,有驾驶证人员26814人。2006年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共20963台,占拥有量的45.9%,占纳入牌证管理的69.4%;参加驾驶员安全教育19425人,占拥有驾驶证人员72.4%。据公安交管部门和区县农机监理站提供的信息。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发生各类农机事故91起,其中死亡13人,伤103人,直接经济损失63.98万元。

全市农机监理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为250人,占全部人员的41.7%;其余349人为中专、高中或初中学历,占58.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为39人,占6.5%;初级技术职务189人,占31.6%;371人没有专业技术职务,占61.9%。全市共有执法车辆15辆,其中市监理处2辆,各区县13辆;有计算机25台,其中市监理处11台,各区县14台,照像机18部,其中市监理处2部;仅有3个区县农机监理站配备了机动车检测线;各区县监理站没有摩托车、摄像机、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和网络服务器。

二、拖拉机投保“交强险”情况

2007年3月23日农业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实施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拖拉机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市农机局积极组织全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密切配合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到6月30日全市已有12000多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保了“交强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机安全监理目标责任制未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二)各级政府投入农机安全生产的资金严重不足直接造成:

1.绝大部分区县监理站没有专门进行安全检查的车辆,4个区县(东丽、西青、汉沽、大港)监理站没有执法车辆;

2.绝大部分区县没有检测线,长期以来靠眼看、耳听、手摸进行检验;

3.缺乏“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宣传设备和资金;

4.全市没有农机安全监理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只开发了单机软件,无法直接传输数据。

5.工作经费使用绝大部分用于人员工资,业务经费颇少,宁河县监理站近两年来没有发工资。

(三)对县级以上道路行驶的无牌证拖拉机管理力度不足。

市农机局遵照市政府的批示精神,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进行为期40天的专项治理活动,而对县级以上道路行驶的违法拖拉机无法管理,造成管理范围上的真空地带。

农机监理部门没有农机事故处理职责,仅有事故统计职责,造成一些已发生的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不掌握。拖拉机“交强险”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有机户的负担。

四、对今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将农机安全监理目标责任制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突出年度检验和新驾驶员的考核,构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防线。

(二)统一农机监理性质。将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系列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各乡镇政府应有专门人员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三)农机安全监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的资金投入力度,主要用于配备执法车辆、宣传设备、检测线和计算机网络建设等资金投入,增加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经费。保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工资,特别是乡镇监理人员的工资。

(四)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允许区县交管部门定期通报发生在道路下农机伤亡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以便农机部门全面掌握农机事故,分析原因,加强事故后教育。依法对“两无”农业机械实施专项治理,构建安全监督检查防线。按照市政府的批示,农机部门做好为期40天的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应加大对县级及以上道路行驶的无牌证拖拉机的管理力度。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监理人员培训5年规划,力争5年内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加大对运输型拖拉机的管理力度。鉴于全市运输型拖拉机绝大部分上外埠牌证,造成管理难度加大的局面,应发挥农机监理部门深入乡村的优势,加大对运输型拖拉机的牌证管理和执法检查管理力度。对拖拉机投保“交强险”,政府应给与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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