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中石化湖北化肥分公司环保副产品硫磺、硫酸铵分别获得湖北省发改委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根据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该企业可享受部分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鼓励企业回收利用粉煤灰、尾矿、“三废”等废弃资源,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激励措施。2012年底以来,湖北化肥分公司按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申请要求,积极筹备,并与地方税务、环保、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经过企业申报、地方审查评定等环节,历时一年半时间圆满完成项目申请。 (张爱红 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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