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天脊集团从出售氧化亚氮排放权中再次获得收益1000余万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4月,天脊81万吨硝酸装置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开展的氧化亚氮减排项目已成功获得联合国签发12个批次,累计相当于260万吨CO2;排放量,累计收益1.1亿元人民币,位居国内同类减排项目之首。
天脊集团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硝酸生产基地,年产量81万吨。其硝酸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亚氮气体不能被转化成有用的二氧化氮,也不能被水吸收,而是直接排入大气。氧化亚氮气体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6大温室气体之一,其单分子增温潜势是二氧化碳的310倍。它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比氟利昂更严重,能在大气中存留150至170年。早在2006年,天脊集团就与英国益可爱尔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瑞士维多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共同开发其81万吨硝酸装置氧化亚氮减排项目。2007年,该装置的3条生产线先后实现了减排。 2008年该项目在联合国成功注册后,天脊集团成为国内16个同类减排项目的首批注册企业,也同时成为中国最大的氧化亚氮减排企业。该项目每年至少可减少相当于约150万吨的CO2排放量,在节能减排和CDM项目合作中走在了中国化工行业的前列。2009年,天脊集团首次获得国内同类项目签发的相当于26.8万吨CO2排放量。预计到2012年底,天脊集团还将减排相当于约350万吨CO2排放量的氧化亚氮。
据了解,清洁发展机制(CDM)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基础上,根据《京都议定书》缔约国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作为一个双赢的模式,CDM帮助发达国家降低减排成本,通过项目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购买“经核准的减排量”,以履行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资金和先进环保技术,开展减排温室气体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申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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