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江苏某农业科技投资公司,以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柱状苹果树”项目。对外宣称,该项目是一项高回报、抗风险的新型农业科技项目,投资中心已租赁300余亩土地作为柱状苹果苗圃基地,投资者若参与投资,每月可获得2%至5%的高额收益。
结果不到一年共有235名社会公众参与投资,共吸收资金1081万元,其中一部分用于向投资者发利息、偿还债务等,其余大部分被张某个人使用。后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 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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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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