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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将打击66种违规用药行为


  本报讯 5月2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下称2020“利剑”行动方案),提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行动将持续至2020年12月上旬。

  2020“利剑”行动方案要求,以蔬菜、水果为整治重点开展“利剑1号”行动: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此外,“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

  农业农村部在方案中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集中力量和时间,切实开展好“利剑”行动。一是要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落实种植养殖者主体责任,指导种植养殖者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提高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严格落实安全用药要求。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技术骨干,提升科学选药用药能力。二是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现网格内重点监管对象排查全覆盖。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排查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查处。三是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抽查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的基础上,探索将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纳入监督抽查范围。四是采取“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五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严密的质量安全监督查处机制。

  (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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