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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级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本报记者于险峰张仁军

    “在东北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是2014年国务院2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的部署,而东北至今尚未破题。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东北存在开放合作短板。辽宁省辽西北地区辐射东北、华北两大市场,连接东北亚,是东北华北咽喉要地,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要素成本相对较低,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条件较好,特别是朝阳、葫芦岛两市已形成了特色突出的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具备设立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自然条件和比较优势,辽宁团建议在辽西北地区设立国家级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辽西北地区是指位于辽宁西北部的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等5个市,总面积6.38万平方公里、人口1394.82万人,分别占辽宁省的43.11%和31.93%。2018年,辽西北5市的地区生产总值3899.20亿元,占辽宁省的15.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24亿元,占辽宁省的13.27%;工业企业利润总额160亿元,占辽宁省的11.38%。辽西北地区和全省、全国大分部地区比较虽然相对落后,但与国内其他承接产业转移地区和东南亚比较,具有区位、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基础、劳动力、科教等九方面的优势。

    设立国家级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也是顺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探索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新经验的客观需要,更是以产业承接带动产业脱贫、加快辽宁振兴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辽宁全面扩大开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东北对外开放的大通道大平台,促进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引领区域协调发展、在全国范围形成更加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辽宁团请国家发改委参照湖南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优惠政策,或以更优惠、更体现辽宁特色和优势的政策,设立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尽快开展实地调研,明确产业承接方向,制订方案规划,建设承接平台,有力有序有效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构建产业结构优化、开放体系完善、区域协同联动、行政服务高效、示范效应明显的承接产业格局,把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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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9-03-16/90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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