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同志在实施“种子工程”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种子质量认证制度”。随后,原农业部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试点工作,纳入全国“种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加以实施。1996年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了1996-2005年连续10年的试点工作,做了大量的试验和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可自愿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种子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可以在包装上使用认证标识。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是国际种子认证组织,其种子认证始于1958年,宗旨是鼓励参加国持续使用高质量种子。2018年OECD种子认证已有61个成员国,认证内容涉及8个种子认证方案。
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是制定国际种子检验规程和手册、实验室认可、质量保证和发放国际检验证书的组织。ISTA与OECD有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参与种子认证活动,且ISTA国际证书伴随着国际贸易的所有OECD认证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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