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7年上半年对农药、复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农膜等5种农资产品质量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在全省范围内抽检的143家企业生产的188批次农资产品中,有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农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19%。其中,农药、复肥、拖拉机等3种农资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77%、96.39%和94.45%,联合收割机和农膜等两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均为100%。
两批次农药产品不合格
对农药产品的抽检,抽取了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鹤壁等13个省辖市和兰考、滑县两个省直管县的46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农药产品,对有效成分含量、杂质含量、悬浮率、水分、加热减量、pH值、酸度、润湿时间、乳液稳定性、稀释稳定性、分散稳定性、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样检验,有60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两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产品合格率为96.77%。不符合标准的两批次产品分别是,开封市浪潮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浪潮”牌5%啶虫脒乳油(规格:200mL/瓶),啶虫脒质量分数项目不合格;安阳市五星农药厂生产的“唯我独行”牌1.1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有害杂质含量检验项目不合格。
三批次复肥产品不合格
对复肥产品的抽检,抽取了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等16个省辖市和滑县1个省直管县的64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复肥产品,对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粒度、有机质、酸碱度、铅、汞、砷、铬、镉、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样检验,有80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为96.39%。不符合标准的3批次产品分别是,河南省格诺金农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地特”牌掺混肥料(规格:50kg/袋等级:总养分≥45%),总氮含量项目不合格;帝益肥业(宁陵)生态保护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帝益肥”牌掺混肥料(规格:50kg/袋等级:总养分≥45%),有效磷含量项目不合格;孟州市施可富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条龙”牌掺混肥料(规格:50kg/袋等级:总养分≥40.0%),包装标识项目不合格。
一批次拖拉机产品不合格
对拖拉机产品的抽检,抽取了洛阳、开封两个省辖市的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对安全配置、安全防护、制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样检验,有17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产品合格率为94.45%。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是,洛阳博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BOTON604型拖拉机,不合格项目是最小转向圆半径和动力输出轴最大功率。
联合收割机产品和农膜产品全部合格。对联合收割机产品的抽检,抽取了洛阳、郑州、开封等3个省辖市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联合收割机产品,对安全距离、运动部件、制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农膜的抽检,抽取了濮阳、周口、郑州、南阳、漯河、安阳等6个省辖市1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农膜产品,对外观、宽度极限偏差、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负荷(直角撕裂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样检验,4批次联合收割机产品和21批次农膜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7-10-16/266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