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
让考生“脸红”的述廉述责
( 2015年10月30日 06 版)李锋
“据委员反映,你还有一套房产未报告,请做出解释。”
“你在报告中提到有时会利用手中的权利,给予下属一定的照顾。请问‘一定的照顾’具体指什么?”
近日,山东省高青县10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耿庆玮担任“主考官”。在质询环节上,耿庆玮先后提出了20多个比较尖锐的问题,不少述廉述责对象红了脸,流了汗。
本次会议,述廉述责对象逐个进入会场,分别述廉述责并接受质询。为提高监督效果,使用询问质询卡和现场举手相结合的方式,由述廉述责主持人主持开展质询。质询内容不作事先沟通,由纪委委员随机提出。如述廉述责对象避重就轻或答非所问,纪委委员可以现场再次进行质询。主持人未现场提问到的问题,由述廉述责对象会后5个工作日内向纪委委员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
述廉述责报告的内容非常细致,包括收入来源、配偶和子女工作学习情况、有无因私出国情况、房产情况等。而且房产情况要细致到有几套房、哪年购房、买的什么房、面积多大、总价多少、资金来源等。
为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信,该县对述廉述责报告严格监督把关,分别到组织、房管、工商等部门一一核实报告中涉及的收入、房产、经商办企业等信息。对核查出的不实信息,述廉述责会场当面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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