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问题就出在这里:恒大公司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认为不该付的钱付了,也就是多付了工程款,而施工方认为,以前的账是和山东高速清算的,之前已经算清了,而且你们恒大集团也是签字认可了的,怎么现在又不认账了呢?更何况山东高速和恒大集团在交接之前为什么没提出异议,在工程干了一年半以后再付工程款时提出异议?在恒大集团接手工程项目后,工人们干了很多工程,总造价千余万元,其中有8个月的工程进度监理、恒大双方都签字,而恒大集团只支付了40万元。这直接造成了施工方无力垫付工人工资的状况,工人因拿不到工钱,三天干不出一天的活。同时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影响到施工方及时采购材料设备进而导致工期延误。施工方的管理员还反映,在施工现场恒大的管理人员对工程进度签字时不写日期,写了日期就不给签,这给以后的结算造成了麻烦。
在施工现场,施工方负责施工进度管理的小陶,眼含泪水介绍说,我们公司每月都和恒大集团核算施工进度,但是他们想方设法不在施工进度表上签字,当月推下月,下月再推下月,实在没理由推脱了,在施工进度表上勉强签字,又坚决不签日期,不盖公章。此外,恒大集团的现场施工负责人还频繁换人,换人后就不承认原先负责人的签字。农民工们认为甲方这样干的目的,就是为继续拖欠农民工工资预留伏笔,为赖账埋下借口。
据了解,截至发稿时,农民工仍没有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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