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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新型经营主体“聚合发展”


巨野:新型经营主体“聚合发展”

( 2015年09月14日  02 版)

    徐巨转本报记者吕兵兵

    近年来,山东省巨野县以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通过出台意见、制定政策,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形成合力,实现了农业产业“接二连三”发展。

    日前,巨野县的晨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薛乃峰告诉记者:“公司主要开发大蒜提取物系列产品。为了建立有质量安全保障的基地,曾尝试过与农民签保质回收合同和租地自建,但都不成功。这几年,合作社成为公司与农户沟通合作的桥梁,靠着‘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公司迅速建立了稳定可靠的基地。”

    巨野县委书记成伟说,农业企业从事加工销售,但多数缺乏稳定的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够组织规模化生产,但在延伸产业链条方面,缺乏人才、技术、资金支撑。因此,巨野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实现了“以强带弱”或“强强联合”,推动了新型主体“聚合发展”。

    新型主体发展“各有难题”

    为建立生产基地,薛乃峰走过不少的弯路。

    一开始是与农民签保质回收合同。“这种合同,在行情不好的时候还管用,但行情好的时候,农民都盼着价格上涨,不会按合同约定时间卖给你,或者干脆不卖给你。而且,合同与农户一年一签,工作量太大,长期执行不太实际。”薛乃峰说。

    后来就尝试租地自种。先是很难找到成方连片的土地,好不容易找到了,流转成本却很高,年租金多在千元以上;再是完全依靠雇用农民耕种,质量难以保证,没有作业标准,没法考核农民。

    在大谢集镇陈坊村,谢农大蒜种植合作社理事长王建元介绍了合作社发展遇到的困难:“农民抱成团,为的是有市场话语权。这在行情好的时候确实管用,合作社可以与大客户对接,能讨价还价。但行情不好了,收不收还是人家说了算。因此,合作社就想着多建些冷库,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但是一缺资金、二缺人才。”

    县委副书记李军说:“到今年,巨野已有农业企业100多家,合作社3000多家,家庭农场或大户100多家。因此推动他们‘聚合发展’,能迅速放大其带动效应。”

    四项举措推进“集聚合作”

    李军介绍,为推动新型主体“相互集聚、合作发展”,2014年,巨野发布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整合优惠政策、加大奖补力度、搭建园区平台、强化部门服务”四项举措。

    整合资金、项目、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增添了动力。

    加大奖补力度。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由3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由10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用于对优秀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奖励表彰。

    搭建园区平台。通过发放规模化流转补贴,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等举措,吸引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领建或共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搭建新型主体聚合发展平台。

    强化部门服务。农业部门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农机部门优先配置农机具,工商、民政部门优先办理登记,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涉农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此外,还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种模式推动“接二连三”

    县农业局局长牛祥勇介绍,各类主体发挥自身优势,采取订单农业、土地入股、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利用“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村委会)+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户”和“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示范”五种模式,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机制,实现了农业“接二连三”发展。

    “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麒麟镇南曹村优化组合各种要素,发展青山羊、芦花鸡、黑猪养殖及有机杂粮种植,实行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目前,该村已拥有两个农牧业公司、7个合作社,村民入社率高达95%,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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