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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中国数亿农民提供好底线保障


  最近几年,又有一个貌似不错的理论,说是要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如何增加?就是要让农民的宅基地、住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起来。让城市人到 农村买地买房从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言论也屡屡见诸报端,这种主张认为,城市人下乡,农民进城,城乡一体,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城市人有了休闲去处,农村 人获得了财产性收入。问题是农民进城能否体面安居?他们在城市过得不好,还回得来农村吗?农村土地权利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能轻易交易吗?还有人 论证说,农民要从农业中获得体面收入的经营面积不能少于100亩,也是因此,中央政策提出要大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的重点是经营规模在 100~200亩之间的家庭农场。经营100~200亩土地的家庭农场可以致富,但问题是还有2亿多农户要从土地上获取收入。

  当前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城乡二元体制也基本上消除了歧视农民的不公平内容,且仍在清理之中。农民进城寻找务工经商机会的体制障碍也基本不存在 了,农民从事农业以致富的体制障碍也基本上没有。这种情况下,农民寻找致富机会的热情要远比官员高。致富是每个人的本能,并不需要国家通过政策引导与财政 扶持,国家要做的是提供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农民中有人致富,是他们的努力与运气结合起来的产物。但大部分农民很难在短期内致富,其中部分人可能不仅无法致富,而且会落入到贫困的陷阱,这 个时候国家就需要对落入到贫困陷阱的农户提供支持和帮助,而最为关键的是,要通过设计制度为可能陷入困境的农民提供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这种基本保障和社 会保险是强制性的。

  农民发了财,生活水准远远高于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底线,这当然好。若农民运气不好,进城失败,这样的底线就十分重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 数亿农民是中国最弱势的群体,国家不可能保证所有农民发财,但可以设计制度为所有农民提供底线保障。当前城乡二元体制限制资本下乡,就是要防止城市过剩资 本在农民大多数无法体面进城安居的现阶段到农村占有农民的宅基地、住房和土地承包权,这三项权利是进城失败农民的退路,是他们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是农 民的生存底线,笔者认为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是不能失去的。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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